从2023年夏天开始,师晓东的工作内容发生不少变化:作为最高法研究室司法解释协调和案例指导处干部★★,原本他更多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编撰,而现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几乎填满了他的日常★★★。 除此前已上线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2025年1月,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家“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建单位以及其他中央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建设,既扩展了案例来源,也有助于满足用户的特色化需求★; 人民法院案例库甫一上线,即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因首批收录的3711件入库案例,都是经最高法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不少网友直呼★★★“权威”“精炼★★”★★★“好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管育鹰评价★★:“在‘大而全’的裁判文书网之外获得又一个★★★‘精而专’的法治产品。” 为加强入库案例发现培育,最高法除鼓励地方法院从法官办案★、院庭长阅核、审委会讨论中挖掘疑难复杂★★★、新型案例,也强调由最高法各业务庭室积极编写案例、调动社会广泛参与。此外,“库网融合”被放在重要位置★★。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郑英华提出★★,案例库帮助化解了民众对行政复议★★“官官相护”的担忧,也让行政执法更规范★★; 案例库的建设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2023年12月,最高法发布征集参考案例的公告★★,截至2025年2月12日,共收到700余件社会推荐案例。北京市广渠门中学教师索辉也是其中一员,因观察到未成年人易受网络侵害问题,她推荐了★“李某某胁迫未成年人网络构成强制猥亵罪★★★”一案★★,并在之后收到最高法颁发的证书★。 严把质量关。入库前,部分案例不仅需经报送案例的中基层法院、高级法院层层把关★★、最高法仔细研判★★,还需专家严格复核。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就曾为审核某一案例★,专门组织辖区法院审判人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2000余字研究意见。他说★,最高法研究室曾向其强调“不能当★‘老好人★★’★★,必须把好这道关★★,否则可能造成全国性的法律适用混乱。” 据了解,宁安法院已将案例库的使用融入法官办案、院庭长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以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正经历从“以建促用★★”到“以用促建”的转变。新的一年,最高法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 为更好服务司法实践,2023年7月,最高法党组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2月27日,案例库正式上线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案例库建设★★★。 “笨鸟先飞嘛★★!以前是尝试用、被动用,现在是主动用,甚至已成习惯。”靳来香说自己就像多了个权威指导,不仅有了办案参照★★★,也让自己看到差距;碰到一些疑难复杂或新型案件★★★,在案例库找不到参考时,靳来香又觉得干劲满满。★★★“或许我新办的案子也有机会入库呢★!★★★” 当前入库案例还被网友制成了图片“9宫格”★★★、解读长文、上千页的学习资料★★、专题视频课程等。一名“90后”更是在网上立下“小目标★★★”★:已阅案例的1/10★★,决心一鼓作气,揽尽所有★。 当前★,案例库收录的4789篇案例中,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既有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的小事★,比如邻里纠纷;也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比如★★“PUA第一案★”“隐形加班”案例★。既有相对常规的问题,比如合同纠纷的管辖;还有新型案件,比如适用最新醉驾意见的危险驾驶案例……不过★★,当前用户反馈,入库案例的总量还比较有限。 ★★“虽然变得更忙了,但也挺有意义的。”师晓东说,这也意味着公众能接触到的案例资源★★“更有料儿”了★★★。 不过★★,师晓东口中的“更有料了”,不仅表现为人民法院案例库在数量上相比指导性案例更加充足、质量上相比裁判文书网★“含金量”更高★,还在于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用中焕发的★★★“生命力”。 《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工作规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据最高法研究室司法解释协调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贾玉慧介绍,入库案例的参考示范效能逐步显现★。2024年,全国法院超18万件案件在裁判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案例库检索量与主要案件质量指标间呈现正相关性。以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宁安法院为例,其案例库检索量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2024年,宁安法院案件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2.56★★、1.17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2月26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4789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注册用户超过120万,浏览量突破2200万★★,访问用户国家达120多个。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法案例一直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品。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之前,最高法即不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刊物书籍案例。尽管这些案例在指导审判、社会普法等方面发挥了不少作用★★★,但显然不够“解渴”★。最高法曾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长、总量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实践需求。其他案例,由于缺乏统一的编号、审核程序和标准,质量和权威性没有充分保障,依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各类案例的编发还存在覆盖面有限、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案例库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采访最后,面向未来,喻海松说,希望人民法院案例库能通过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共用,尽早实现★★“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同时将用户触角延伸至社会各界★,最终推动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截至目前★,最高法已围绕“法答网★★”有针对性地编写入库案例140余件★。周加海介绍,将在案例库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法答网”的“靶向作用”★,围绕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等反映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针对★★“法答网”提问背后的争议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库案例的编选审查,以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国瀚文则将案例库用作“教具”★,帮助学生理解抽象法条并提升信息检索能力,她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法治社会建设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虽然我们没那么专业,但可以从不同视角填补法官没有留意到的领域。”索辉说。 最高法研究室透露,除案例库本身的功能优化、微信小程序★、APP等渠道的开发运维外,还将借助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完善“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数据资源与在办案件的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机制★,以提升检索质效★★★。 时光荏苒,匆匆一年★★。当前,对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社会不仅有赞许,更有期待★。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则在案例库使用上走出了新路——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并专门制作《人民法院案例库互联网检索指南》,以供律师、当事人使用。 王春雪告诉记者★★,案例库不仅成了她的办案“工具箱”,为其辩护提供支撑,还带来了意外收获——以往★,面对当事人的不合理预期★★★,律师即便提示法律风险,也常被误解为“不够厉害”,如今★★★,有了现成的权威案例,与当事人的沟通变得理性顺畅很多。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陆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张俊涛表示,身边不少同事都在使用案例库★,其为检察办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了公检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上的统一; 不少律师将案例带入法庭,为辩护增添力量;法学生★★★、教育机构、学者们将入库案例转换成笔记、课件★★★、论文,用以深化学习和教学研究;新闻媒体通过检索案例库,为报道切入法治视角;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遭遇道交纠纷后,为了明确自己与摩托车车主之间的责任划分,也打开案例库,寻找化解矛盾的办法…… 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来到合川区法院的刘阿姨,也曾被★“圈粉”。原本坚持要起诉的她,通过案例库检索后,有了更合理的预判:“案例库上的案例都是按照法定利息判的,对方愿意给我12万元,已经超过了法定利息。算了,我不告了★★★。★★”临走前她带走一份检索指南,直到现在还经常登录案例库浏览。“这可比刷视频有用多了!★★★”刘阿姨笑着说。 “这符合预期,甚至是超出预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说★★★,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一款“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共用,更好推动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建设。 “本以为只是案例的简单汇总,用了之后才觉得‘真香’。★★★”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法官靳来香感慨道。 当前★★,最高法已通过《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等平台★,组织法官、专家学者就入库案例★★、疑难专题进行深度解读。2025年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人民法院案例库精选》一书,以飨读者。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法院自身会定期检查,跟进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另一方面则依靠用户的★“火眼金睛★”。当前,案例库在首页和案例下方都设置了反馈功能★,一年来,共收到800余条意见建议:有的就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开启“点单”;有的提出个别案例尚存争议,建议“出库”;还有的提出了功能性建议,比如希望能增加案例检索的时间排序功能……用户反馈驱动着案例库的不断发展。 当前,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积累超120万注册用户★★★,不同用户的经历,在中国法治长河中激起涟漪。
从2023年夏天开始,师晓东的工作内容发生不少变化:作为最高法研究室司法解释协调和案例指导处干部★★,原本他更多负责指导性案例的编撰,而现在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建设几乎填满了他的日常★★★。
除此前已上线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案事例库,2025年1月,多元解纷案例库正式上线家“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共建单位以及其他中央有关单位共同参与建设,既扩展了案例来源,也有助于满足用户的特色化需求★;
人民法院案例库甫一上线,即在社会引发广泛关注★。因首批收录的3711件入库案例,都是经最高法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案例,不少网友直呼★★★“权威”“精炼★★”★★★“好用”……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管育鹰评价★★:“在‘大而全’的裁判文书网之外获得又一个★★★‘精而专’的法治产品。”
为加强入库案例发现培育,最高法除鼓励地方法院从法官办案★、院庭长阅核、审委会讨论中挖掘疑难复杂★★★、新型案例,也强调由最高法各业务庭室积极编写案例、调动社会广泛参与。此外,“库网融合”被放在重要位置★★。
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科科长郑英华提出★★,案例库帮助化解了民众对行政复议★★“官官相护”的担忧,也让行政执法更规范★★;
案例库的建设也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2023年12月,最高法发布征集参考案例的公告★★,截至2025年2月12日,共收到700余件社会推荐案例。北京市广渠门中学教师索辉也是其中一员,因观察到未成年人易受网络侵害问题,她推荐了★“李某某胁迫未成年人网络构成强制猥亵罪★★★”一案★★,并在之后收到最高法颁发的证书★。
严把质量关。入库前,部分案例不仅需经报送案例的中基层法院、高级法院层层把关★★、最高法仔细研判★★,还需专家严格复核。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郑吉喆就曾为审核某一案例★,专门组织辖区法院审判人员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并提出2000余字研究意见。他说★,最高法研究室曾向其强调“不能当★‘老好人★★’★★,必须把好这道关★★,否则可能造成全国性的法律适用混乱。”
据了解,宁安法院已将案例库的使用融入法官办案、院庭长阅核★★★、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等,以提升法官办案能力、加强审判监督★★、促进法律统一适用。
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周加海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正经历从“以建促用★★”到“以用促建”的转变。新的一年,最高法将持之以恒、坚持不懈抓好这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重大工程。
为更好服务司法实践,2023年7月,最高法党组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2024年2月27日,案例库正式上线月★,最高法发布《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以下简称《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案例库建设★★★。
“笨鸟先飞嘛★★!以前是尝试用、被动用,现在是主动用,甚至已成习惯。”靳来香说自己就像多了个权威指导,不仅有了办案参照★★★,也让自己看到差距;碰到一些疑难复杂或新型案件★★★,在案例库找不到参考时,靳来香又觉得干劲满满。★★★“或许我新办的案子也有机会入库呢★!★★★”
当前入库案例还被网友制成了图片“9宫格”★★★、解读长文、上千页的学习资料★★、专题视频课程等。一名“90后”更是在网上立下“小目标★★★”★:已阅案例的1/10★★,决心一鼓作气,揽尽所有★。
当前★,案例库收录的4789篇案例中,涵盖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案件★。既有与百姓民生密切相关的小事★,比如邻里纠纷;也有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例,比如★★“PUA第一案★”“隐形加班”案例★。既有相对常规的问题,比如合同纠纷的管辖;还有新型案件,比如适用最新醉驾意见的危险驾驶案例……不过★★,当前用户反馈,入库案例的总量还比较有限。
★★“虽然变得更忙了,但也挺有意义的。”师晓东说,这也意味着公众能接触到的案例资源★★“更有料儿”了★★★。
不过★★,师晓东口中的“更有料了”,不仅表现为人民法院案例库在数量上相比指导性案例更加充足、质量上相比裁判文书网★“含金量”更高★,还在于在全社会共建共享共用中焕发的★★★“生命力”。
《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公诉机关、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提交入库案例作为控(诉)辩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说理中予以回应★。
《工作规程》第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据最高法研究室司法解释协调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贾玉慧介绍,入库案例的参考示范效能逐步显现★。2024年,全国法院超18万件案件在裁判中参考了入库案例,案例库检索量与主要案件质量指标间呈现正相关性。以全国相对薄弱基层法院宁安法院为例,其案例库检索量居全国基层法院首位。2024年,宁安法院案件上诉率★、一审裁判被改判发回重审率同比分别下降2.56★★、1.17个百分点。
截至2025年2月26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案例4789件,实现了对常见罪名、多发案由的“全覆盖”。注册用户超过120万,浏览量突破2200万★★,访问用户国家达120多个。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司法案例一直是人民法院的重要法治产品。在人民法院案例库上线之前,最高法即不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公报案例、刊物书籍案例。尽管这些案例在指导审判、社会普法等方面发挥了不少作用★★★,但显然不够“解渴”★。最高法曾在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指导性案例编选周期长、总量相对有限,难以充分满足实践需求。其他案例,由于缺乏统一的编号、审核程序和标准,质量和权威性没有充分保障,依然存在“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各类案例的编发还存在覆盖面有限、系统性不足的问题★★★。
“案例库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采访最后,面向未来,喻海松说,希望人民法院案例库能通过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共用,尽早实现★★“覆盖各类罪名、案由,在同一罪名、同一案由下的不同法律适用问题也将有相应案例★★”的建设目标★,同时将用户触角延伸至社会各界★,最终推动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建设★★、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截至目前★,最高法已围绕“法答网★★”有针对性地编写入库案例140余件★。周加海介绍,将在案例库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发挥“法答网”的“靶向作用”★,围绕高频提问、不一致答疑等反映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针对★★“法答网”提问背后的争议案件,有针对性地开展入库案例的编选审查,以实现以问补案、以案答问。
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国瀚文则将案例库用作“教具”★,帮助学生理解抽象法条并提升信息检索能力,她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
“法治社会建设不是法院一家的事,需要每个公民的参与。虽然我们没那么专业,但可以从不同视角填补法官没有留意到的领域。”索辉说。
最高法研究室透露,除案例库本身的功能优化、微信小程序★、APP等渠道的开发运维外,还将借助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完善“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数据资源与在办案件的智能识别关联和精准推送机制★,以提升检索质效★★★。
时光荏苒,匆匆一年★★。当前,对于人民法院案例库,社会不仅有赞许,更有期待★。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则在案例库使用上走出了新路——该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立了人民法院案例库协检服务窗口,并专门制作《人民法院案例库互联网检索指南》,以供律师、当事人使用。
王春雪告诉记者★★,案例库不仅成了她的办案“工具箱”,为其辩护提供支撑,还带来了意外收获——以往★,面对当事人的不合理预期★★★,律师即便提示法律风险,也常被误解为“不够厉害”,如今★★★,有了现成的权威案例,与当事人的沟通变得理性顺畅很多。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普通犯罪检察部副主任陆旭、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专家张俊涛表示,身边不少同事都在使用案例库★,其为检察办案提供了重要参考,促进了公检法机关在法律适用上的统一;
不少律师将案例带入法庭,为辩护增添力量;法学生★★★、教育机构、学者们将入库案例转换成笔记、课件★★★、论文,用以深化学习和教学研究;新闻媒体通过检索案例库,为报道切入法治视角;一名出租车司机在遭遇道交纠纷后,为了明确自己与摩托车车主之间的责任划分,也打开案例库,寻找化解矛盾的办法……
因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来到合川区法院的刘阿姨,也曾被★“圈粉”。原本坚持要起诉的她,通过案例库检索后,有了更合理的预判:“案例库上的案例都是按照法定利息判的,对方愿意给我12万元,已经超过了法定利息。算了,我不告了★★★。★★”临走前她带走一份检索指南,直到现在还经常登录案例库浏览。“这可比刷视频有用多了!★★★”刘阿姨笑着说。
“这符合预期,甚至是超出预期★★。★★★”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喻海松说★★★,人民法院案例库是一款“公共法律服务产品”★★,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建共享共用,更好推动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建设。
“本以为只是案例的简单汇总,用了之后才觉得‘真香’。★★★”黑龙江省宁安市人民法院东京城人民法庭法官靳来香感慨道。
当前★★,最高法已通过《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中国应用法学》期刊等平台★,组织法官、专家学者就入库案例★★、疑难专题进行深度解读。2025年2月★★★,人民法院出版社发行《人民法院案例库精选》一书,以飨读者。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一方面法院自身会定期检查,跟进法律★、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进程;另一方面则依靠用户的★“火眼金睛★”。当前,案例库在首页和案例下方都设置了反馈功能★,一年来,共收到800余条意见建议:有的就自己感兴趣的领域开启“点单”;有的提出个别案例尚存争议,建议“出库”;还有的提出了功能性建议,比如希望能增加案例检索的时间排序功能……用户反馈驱动着案例库的不断发展。
当前,人民法院案例库已积累超120万注册用户★★★,不同用户的经历,在中国法治长河中激起涟漪。